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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代開增值稅發票的6個問題
關于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6個問題
1、哪些納稅人可以代開專票?
(1)只有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才能代開專票,
(2)個人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或者提供應稅服務,只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而不能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代開專票錯誤能不能作廢?
代開專票出現錯誤或者出現退貨等情形,納稅人可以申請作廢該專票,而且不會因此多繳稅款
3、代開了專票還能否享受小微企業優惠?
月銷售額不足三萬元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如果不能追回已開發票,不能享受免稅優惠。
4、銷售方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如何填寫?
代開專票“銷貨單位欄”填寫代開稅務機關的統一代碼和代開稅務機關名稱,不填寫銷售方名稱,銷售方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填寫在備注欄內。
5、代開專票是否有限額標準?
對代開專票的最低金額,沒有限制,但是對于最高金額,各地有限制標準。
6、代開專票是否加蓋代開發票專用章?
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應當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無需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