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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半征收下,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企業要如何計征所得稅?
減半征收下,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企業要如何計征所得稅?
國稅局最近發布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稅〔2018〕77號)規定: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采取查賬征收方式還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均可享受企業所得稅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我們口中的 “小微企業減半征收”。深圳代理記賬
如果是減半征收,那么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這2種不同征收方式的企業,要如何計征所得稅呢?
千百年就為大家解答這個疑問。
一、查賬征收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為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分別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的,預繳時本年度累計實際利潤額不超過10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深圳公司注冊
2.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的,預繳時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企業
上一納稅年度為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時本年度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三、核定應納所得稅額征收企業。
根據減半征稅政策規定需要調減定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程序調整,依照原辦法征收。
其他問題解答
1、2018年度新成立企業,怎么判斷能否享受減半征收政策?
2018年度新成立的企業,預計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預繳時本年度累計實際利潤額或者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2、按照新政,我一季度預繳時應享受減半政策而沒享受,那我多繳的稅能退嗎?
多繳的稅款可以在以后季度應預繳的所得稅稅款中抵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