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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東出資未到位,該股權可以轉讓給他人嗎?
原股東出資未到位,該股權可以轉讓給他人嗎?
注冊資本認繳制情況下,原股東出資未到位,但也沒到期,該股權可以轉讓給他人嗎?可以!
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這種情形在現實中很常見,原股東出資未到位就轉讓股權,首先公司可以請求原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嘛,沒有什么問題。公司股權轉讓
其次,不找原股東,不是有新股東嗎?找新股東要!公司法有規定,受讓的股東對此承擔連帶責任,呵呵。即既可以要求原股東也可以找受讓的股東履行出資義務。有接盤俠,不怕該部分出資履行不到位呢。深圳公司變更
不單出資,對于公司的債務,原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受讓的新股東承擔連帶責任,想要轉讓股權之后甩鍋是不行的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