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的《稅率納稅申報比對管理操作規》(稅總發〔2017〕124號):負責人
財務
行政機關可以結合申報比對管理具體,將征收方法、發票開具等的業務存在類似情況的納稅列入白名單管理,并根據具體狀況確定所適用的申報比對比賽規則。該明確規定,將從2018年3月1日起執行。
結合稅率征管具體,紡織的簡陋計稅,工程建設外包和勞動派遣的利息計稅等,可能被列入稅賦“白名單”,成為申報比對、稅賦監視的重點項目。
更需關注的是124號文增加了新的申報比對比賽規則(見附表)。這標志著:申報比對更嚴苛,出現異常處理更森嚴。對廣大中小企業而言應從三個各個方面進行全面性規范:
一、規范經營管理
經營策略的有所不同,導致稅收征收方法、發票開具方法各異。
財務
行政機關實行“白名單”體 公司注銷清算報告制之后,只有從規范經營管理行為入手才能逐步全面性規范
二、規范發票
票表比對是申報比對的架構。關鍵性是對中小企業發票的開具、取得,進行全面性的管控。實行申報比對尾差正負范圍內后,從開具發票,到取得發票,都要實行更嚴苛的管理。
三、規范財政
新版申報比對對財務人員提出新考驗。尤其是比對可能出現的出現異常 公司注銷清算報告,要吃透方針、研究因素,妥善處理,避免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