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的稅務新規來啦!
>>機關稅務新規
★2016本年度進口退(免)稅申報4月18日截止
每年4月稅率納稅申報截止日,對進口企業來說是個最重要的年份。根據相關明確規定: 進口企業進口的貨運、勞動和公共服務,以及進口企業或其他的單位等同進口貨運,需在翌年4月稅率納稅申報截止月底,兼辦進口退(免)稅申報。去年4月的稅率納稅申報期截止日是18日,進口企業需抓緊對2016本年度進口退(免)稅申報的資訊數據開展查處,以免錯過申報急于,造成避免的傷亡。
★一個人轉讓房屋享稅賦折扣判定購房星期具體,4月1日起施行
《商務部關于一個人轉讓房屋享受稅賦外商投資判定購房星期難題的新聞稿》(商務部新聞稿2017年第8號)
具體:一個人轉讓房屋,因所有權紛爭等因素未能第一時間取得民房產權認證(包括資產權認證),對于最高人民法院、裁決該委員會出具的法律文書確認一個人購買房屋的,法律文書的頒布年份等同民房產權認證的注明星期,據以確定納稅人是否享受稅賦外商投資。新聞稿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司法部取消變更部份中央政府性基金會,4月1日起執行
司法部月底發布的
《關于取消、變更部份中央政府性基金會有關方針的通知》(稅務〔2017〕18號)
決定取消的城市公共事業附加和新型磚石物料專項基金。擴大殘疾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內,由自工商業注冊登記月內3月內,在職工人總人數20人(含)下述小微企業,變更為在職工人總人數30人(含)下述的企業。設殘疾就業保障金征收國際標準上限,申請者在職工人年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上工資3倍(含)的,按申請者在職工人年工資計征殘疾就業保障金;超過當地社會上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社會上工資3倍計征殘疾就業保障金。
★4月1日起,培訓費等41項行政事務演藝事業車費取消或停征
司法部、國家所持續發展進行改革委月底發布的
《關于清掃法規一批行政事務事業性車費有關方針的通知》(稅務〔2017〕20號)
決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培訓費、婚姻關系登記費、民房轉讓利息等41項機關設立的行政事務事 青島公司注冊業性車費取消或停征,商標車費國際標準降低50%。
★4月1日起,中國海關稅賦征管方法進行改革體制改革范圍內再擴大
海關月底發布的
《關于更進一步擴大稅賦征管方法進行改革體制改革范圍內的新聞稿》(海關新聞稿2017年第12號)
決定將稅賦征管方法進行改革體制改革范 青島公司注冊圍內擴大至在全省經濟特區航運、聯歡會、運輸出口,且以無紙化方法申報的《中華民國外貿稅則》第72至85章、第90章產品。涉及式子價格、特案(包括實施反傾銷反補貼政策和保障政策)以及仍未實現的電子局域網的折扣協定項下原產認證或者原產公開信的,不納入體制改革范圍內。新聞稿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大多稅務 青島公司注冊新規
☆貴州:《企業所得稅核準征收全面實施(試行)》4月起施行
成都市國家稅務局、成都市地方稅務局聯合制定了
《企業所得稅核準征收全面實施(試行 青島公司注冊)》
,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納稅人具有依照立法、行政事務規章的明確規定可以不設賬簿的;依照立法、行政事務規章的明確規定應當設但未設賬簿的;私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繳納的資訊的;雖設賬簿,但帳目恐慌或者生產成本的資訊、收入匯票、開銷匯票殘缺,無法查賬的;發生繳納責任,未按照明確規定的限期兼辦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勒令期限申報,單據仍不申報的;申報的計稅依據顯著偏低,又無強制執行的,核準征收企業所得稅。
☆4月1日起,寧夏國地稅共享共用納稅人涉稅數據
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月底發布
《關于納稅人涉稅信息采集共用事宜的通知》(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通知2017年第1號)
,納稅人兼辦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報驗登記、納稅人利息帳戶帳號調查報告、國際會計體制和會計核算應用程序調查報告、納稅人合并分立狀況調查報告、欠稅人處置資產或大額資本調查報告的業務時,稅務機關對其報送的涉稅的資訊實施一次采集,兩國共享共用。
☆4月1 青島公司注冊日起,廣州市市級大企業申報時附報財政會計報表
廣州市國家稅務局、廣州市地方稅務局月底發布
《關于法規省市級大企業及其核心成員企業納稅申報時附報財政會計報表有關事宜的新聞稿》(廣州市國家稅務局、廣州市地方稅務局新聞稿2017年第3號)
, 省、市級大企業的總部及其獨立核算的核心成員企業應在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時附報本級財政會計報表,以及
財務
行政機關根據具體需要要求附報的其他繳納的資訊,國外核心成員企業可暫緩附報。實行核準征收
企業所得稅
或法定泉源扣繳
企業所得稅
的省、市級大企業及其獨立核算的核心成員企業可以不附報財政會計報表。新聞稿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