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所
財務
局個人所得稅司昨日發布《關于2016年度中小企業研究工作開發費用純利加計扣除中小企業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有關難題的通知》,將增加《國家所
財務
局關于中小企業研究工作開發費用純利加計扣除方針有關難題的新聞稿》(商務部新聞稿20 注冊公司代理15年第97號)中的二項流程:
一是《研發支出專用賬匯總表》
,在報送《年度財務會計調查報告》的同時隨附注悉數報送負責人稅務機關;
二是《研發工程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狀況歸集表》
,在年度納稅申報時隨報稅悉數報送。同時對有關“A107014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折扣明細表”的填報以及《研發工程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狀況歸集表》的密鑰比賽規則作出具體。
一、“歸集表”的填報
按照97號新聞稿要求,“歸集表”作為《中小企業個人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附圖,在《中小企業個人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文檔》中增加“歸集表”的文檔命名和選擇填報狀況。相關中小企業在填報“歸集表”的同時仍應填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折扣明細表》(A107014,下述簡稱“明細表”),“明細表”的填報以及“歸集表”的密鑰比賽規則如下:
1、“明細表”的“研發工程項目明細”可以仍然填報;
2、“明細表”的“總計”行的第14列“計入本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等于“歸集表”的序列號9“九、當期費用化支出可加計扣除總值”;
3、“明細表”的 “總計”行的第18列“資產本年加計攤銷額”等 注冊公司代理于“歸集表”的序列號10.1“其中:準予加計扣除的攤銷額”;
4、“明細表”的“總計”行的第19列“本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總計”等于“總計”行的第14列加上第18列。
上述事宜已向金稅三期提出的業務需求。
二、年度財務會計調查報告附注和匯總表的采集
按照《司法部關于下發修訂〈中小企業
會計準則
第30號——資產負債表列報〉的通知》(會計〔2014〕7號)等國家所財務會計體制的要求和97號新聞稿的明確規定,已向金稅三期提出《年度財務會計調查報告》采集中增加附注及相關文檔和“匯總表”的的業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