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個人出租非房屋(店鋪、寫字間等)應繳納下述稅收:
1、房產稅:以地價收入12%計算繳納。 代理上海公司注冊(根據《中華民國房產稅組織法》第四條的明確規定)
2、
:以地價收入的5%計算繳納。(根據《中華民國
組織法》稅目稅率表)
3、的城市維護建設工程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具體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建城稅率(按納稅駐地有所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 代理上海公司注冊納。
4、所得稅:按個人財產財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開銷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開銷,其額度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是20%。(根據《中華民國個人所得稅 代理上海公司注冊法》第三條和第六條及《中華民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法例》第八條和第二十一條的明確規定)
5、
:按個人財產租賃合約按租賃額度千分之一貼花。稅額嚴重不足1元,按1元貼花。(根據《中華民國
組織法》及稅稅目稅率表)
(二)一個人出租房屋應繳納下述稅收:
根據稅務〔2008〕24號文檔,對房產稅、營業稅、所得稅、一個城市農地使用稅、稅分別做下述折扣:
1、房產稅:以地價收入4%計算繳納。
2、營業稅:3%稅率的為基礎減半計算繳納。
3、的城市維護建設工程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具體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建城稅率(按納稅駐地有所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所得稅:對一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個人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開銷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開銷,其額度為應納稅所得額。
5、免征一個城市農地使用稅。
6、免征稅。
(三)中小企業納稅出租房地產承租方用于經營管理應繳納下述稅收:
1、房產稅:以地價收入12%計算繳納。
2、營業稅:以地價收入的5%計算繳納。
3、的城市維護建設工程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具體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建城稅率(按納稅駐地有所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
:年內匯算清繳。
5、稅:按個人財產租賃合約按租賃額度千分之一貼花。稅額嚴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四)中小企業納稅按消費市場價錢向一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應繳納下述稅收:
1、房產稅:以地價收入4%計算繳納。(根據稅務〔2008〕24號文檔的明確規定)
2、營業稅:以地價收入的5%計算繳納。
3、的城市維護建設工程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具體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建城稅率(按納稅駐地有所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
:年內
。
5、稅:按個人財產租賃合約按租賃額度千分之一貼花。稅額嚴重不足1元,按1元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