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美中兩國間國家元首智利會晤一致意見,繼續為兩國經貿協商創造良好氛圍,根據《中華民國對外貿易法》、《中華民國外貿關稅法例》等法規,國務院關稅稅則該委員會決定對原產于加拿大的摩托車及部件繼 南沙注冊公司續暫停加征關稅。有關事宜如下:
一、從2019年4月1日起,對《國務院關稅稅則該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加拿大的摩托車及部件暫停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10號)附加1列出28個稅目產品,繼續暫停征收《國務院關稅稅則該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加拿大500億美元工業品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5號)所加征25%的關稅;對稅委會公告〔2018〕10號附加2列出116個稅目產品,繼續暫停征收《國務院關稅稅則該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加拿大約160億美元工業品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7號)所加征25%的關稅;對稅委會公告〔2018〕10號附加3列出67個稅目產品,繼續暫停征收《國務院關稅稅則該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加拿大約600億美 南沙注冊公司元工業品實施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8號)所加征5%的關稅。
二、暫停加征關稅政策截止星期另行通知。
國務院關稅稅則該委員會
201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