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再經營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破產、收購或者內部解散。最終結果將是公司停止運營。確定不再經營的企業必須注銷公司,這也是國家的明確規定。不明白這一點的法人也將為未能注銷公司付出代價。
清算是一個法律程序。公司解散,必須清算。未經清算自行終止的行為沒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護。公司清算因清算性質不同而不同。例如,公司因破產清算適用《企業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公司非破產清算(指公司自愿解散并被依法責令解散)適用《公司法》和《民事訴訟法》。
先撤銷公司的原因: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四)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撤銷的;
(五)公司經營管理出現嚴重困難,將給股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無法通過其他方式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體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公司。
公司注銷流程:
市場監督管理備案-登報-稅務注銷-工商登記注銷-銀行注銷-印章銷毀。
雖然上面的公司撤銷流程看似簡單,只有六個步驟,但其中有相當多的細節,并沒有看起來那么簡單??戳诉@么多撤銷公司的例子,哪個法人不是在抱怨撤銷公司的麻煩和價格高,所以咨詢專業機構可以得到最全面的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