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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和實繳制有什么區別嗎
根據14年新修訂的公司法。公司注冊資本由實繳制變更為認繳制。也就是說,新公司法實施后,公司股東可以協商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將其記錄在章程下詳細說明注冊資本確認制與實際支付制的區別。
一、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制度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制度為營業執照注冊資本金額,公司銀行驗資賬戶需要對應的資本金額。實收制需要占用公司資金,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的運營成本。例如,過去100家注冊公司需要在銀行開戶,并在賬戶中存入100萬元(相當于一張銀行卡)。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根據投入金額出具驗資報告。
二是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度,公司注冊資本認定制度是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注冊資本,不需要登記實收資本,不再受理驗資文件。在不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下,可以有效提高資本運營效率,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比如開公司注冊100萬,不需要在銀行開銀行賬戶,在銀行存100萬交給工商局處理。不過,這100萬還是要還的,但不需要馬上還。比如公司章程說5年、10年、30年之前都可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