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冊需要提前準備的材料很多,包括自然人股東、公司監事、執行董事、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注冊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1.自然人股東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要求,公司登記時,必須有一名公司股東(出資人),一名公司股東以項目投資設立的企業屬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兩個以上公司股東可以向項目投資公司登記。
注冊公司時,需要提交并核實公司股東的身份證件原件。
2.企業法人。
企業應當有法人,法人可以是公司股東之一,也可以是受雇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應出示身份證原件及照片。
3.企業注冊資本。
注冊公司必須有注冊資本。新增:要求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3萬元人民幣,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少于10萬元人民幣。
4.公司名稱。
注冊公司時,必須先審批公司名稱,并提交多個公司名稱進行驗證。深圳公司注冊和名稱核驗的標準是,在同行業競爭中,公司名稱不能同名同音,需要去掉幾個字號進行名稱核驗。
5.企業經營范圍。
注冊公司必須確定經營范圍,之后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企業的經營范圍。能夠將現在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業務流程寫入業務范圍。業務范圍在100字以內,包括標點符號。
6.企業公司注冊地址。
公司注冊地址必須是商務辦公的詳細地址,并出示租賃合同復印件和房屋復印件。
7.公司章程。
公司設立時,應當向工商企業管理單位提交公司章程,章程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經營范圍、股東及出資比例、注冊資本、股東、執行董事、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8.執行主任。
公司成立時,可以設立股東會(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三人),也可以不設立。沒有股東會的,應當設監事會主席。股東可以擔任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須出示身份證原件。
9.公司監事根據《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設立時,可以設也可以不設職工監事,但應當設公司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