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部門的政策支持下,工商局的注冊手續越來越簡單,新開業的企業也越來越多。但是,也有很多企業無法經營。今天總結一下取消企業的相關步驟和常見問題。
一、企業注銷的標準。
1.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2.企業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企業因聯合奮斗、公司分立而解散;
4.該企業被依法責令關閉。
二、企業注銷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百八十七條、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百八十九條的規定,被注銷的企業,只能按照下列程序申請注銷備案并公告企業停業。
1.按照規定設立清算組成員;
2.公示、通知債務人申請債務,并按規定進行債務備案;
3.清算組成員與企業對接,開展清算工作;
4.清算組成員對企業資產、固定資產負債表和資產明細進行全方位的清理;
5.清算組成員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檢察院確認;
6.根據股東大會、股東會或者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清算方案分配企業資產;
7.編制清算審計報告,報股東大會、股東會或者人民檢察院確認后,申請注銷企業登記,公告企業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