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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企業異地預繳稅金的會計處理。
    建筑企業異地提供服務并預繳增值稅時,可通過“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科目辦理相關賬務。

    建筑企業異地預繳稅款如何做賬?
    1.企業異地預繳增值稅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
    2.結轉和抵銷未付增值稅帳戶,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稅款-未付增值稅。
    貸款: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
    增值稅異地預繳如何繳納城建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異地預繳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增值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74號):
    "1.納稅人跨地區提供建筑服務、銷售、出租房地產的,應當按照預繳增值稅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稅率,在當地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二、預繳增值稅的納稅人在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增值稅時,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和機構所在地教育費附加稅率,在當地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