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   錄

    關閉

    非常重要,請填寫真實的手機號碼注冊登錄,我們將全程加密保護相關資料

    注   冊

    關閉

    非常重要,請填寫真實的手機號碼注冊登錄,我們將全程加密保護相關資料

    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的會計處理。
    在業務開展過程中,企業繳納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主要以實際發生的增值稅、消費稅為依據。相關的會計處理應該怎么做?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如何核算?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納稅人是指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各類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部隊、社會團體等單位,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會計處理如下:
    應計額:
    借:稅金及附加。
    貸方: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教育附加費。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附加費。
    付款:
    借: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教育附加費。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附加費。
    貸款:銀行存款。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算公式。
    城建稅=(應交增值稅+消費稅)*(7%、5%、1%)、
    教育費附加=(應交增值稅+消費稅)*3%,
    地方教育費附加=(應交增值稅+消費稅)×2%。
    城建稅一般指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又稱城市建設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和增值稅為基礎依法征收的稅種。
    教育費附加是由稅務機關征收,同級教育部門安排,同級財政部門監督管理,專門用于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的預算外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