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海珠自貿港的建設,一系列的稅收政策:企業所得稅高達15%,個人所得稅高達15%,進口商品免稅,這讓很多想在海珠創業的投資者躍躍欲試。
但是當他們來到工商局的時候,他們犯了一個錯誤!開公司看似簡單,差別卻如此之大。我不知道哪種公司形式最& ldquo錢途;。
公司、個人、個體戶,他們之間有什么區別?注冊時如何選擇類型?別慌!今天,肖波今天就給各位老板補課~讓你在選擇的時候更加得心應手!
01公司、個體戶還是個獨,傻傻分不清楚?(1)公司。
首先要理解這三個的含義:公司是一種企業組織形式。嚴格來說,公司是指由股東依法出資設立的營利法人。
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對外責任的形式為有限責任,其中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資本均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2)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是指公民經依法批準登記,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家庭或者住戶。個體工商戶也可以設立字號,用自己的字號開展活動。
基本特征:
1 .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
2.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自然人必須依法經過批準和登記。
3.個體工商戶只能經營法律、政策允許自行經營的行業。
(三)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是由個人出資,個人所有和控制,承擔經營風險,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
基本特征:
1.企業的設立和解散程序簡單。
2.靈活自由的運營管理。
3.所有者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適用于高風險行業。
4.企業規模有限。
5.企業的存在缺乏可靠性。
(4)合伙企業。
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設立的組織,包括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全體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則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前者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后者僅以其認繳的出資額作為對合伙企業債務的當期責任。
合伙企業成立的基礎在于合伙協議,合伙協議是在合伙人簽署合伙協議并進行登記后成立的。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個體戶和個人都要繳納增值稅、附加稅等稅種。一般只有所得稅會不一樣。
對公司來說,繳納企業所得稅后,凈利潤分配給股東,分配給股東時繳納20%的獎金稅,也就是說25%的企業所得稅+(1-25%)*20%的稅,所得稅的稅負在40%左右。
個體戶和個人都不是獨立的法人組織,所以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只需繳納個稅。個稅的稅目不是股息,而是營業收入。營業收入的稅率因應納稅所得額而異,稅率和速算扣除也不同。
舉個例子,如果一個公司的利潤是100萬元,那么企業所得稅是25萬元,個稅是(100-25) * 20% = 15萬元,實際上就是股東手中的100-25-15 = 60萬元。
如果您更改為設置個體戶或個人,如果通過審計帳戶征收稅款,那么它將是一種稅款。
= 100 * 35%-6.55 = 284,500.那么實際上是100-28.45 = 71.55萬在股東手里。
一般來說,如果是經批準征收的,稅額較低。
有人可能會問,個體戶和個體戶有什么區別?在稅負方面,沒有區別,只是個體戶比個人獨資企業控制更寬松,個體戶聽起來比個體戶高。
商事主體形態的利弊。
02 它們涉及哪些稅種和優惠?商事主體的類型在稅收上分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15萬元/月、45萬元/季度免征增值稅和附加稅。
符合下列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納稅期)或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
對于注冊公司來說,最好是公司稅性質的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主要看下游企業對專票的需求和企業進項發票金額,咨詢專業會計師。
四類企業常見稅種的差異。
有限公司、個體工商戶享受100萬以下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減半的優惠待遇,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享受此政策。
適用于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是按季或按月申報繳納的,所以要多注意納稅環節,不然一不留神就得先交稅(5%-35%)。
這里我們要明確一點,雖然有限公司不僅要征收企業所得稅,還要向股東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可以不用分紅就能保住公司),這似乎很高,而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只需要繳納單一個稅的個人經營所得稅。但以目前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來看,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單一稅種實際稅負可能會更高。
03 選擇有限責任公司、個獨、個體戶哪個更好?從所得稅的角度來看,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的成本低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但從債務承擔的角度來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者只需在其出資限額內承擔公司債務,風險低于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
除了上述因素,創業者在選擇創業形式時還需要考慮長期發展規模。因此,肖波認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只適合,沒有絕對的優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