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銷的條件
1.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定解散。
3.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責令關閉或者撤銷。
5.公司依法宣告破產。
二、什么公司不能注銷?
1.如果證件不全,營業執照、公章等代表公司的證件丟失,丟失不能注銷公司,必須先補辦證件。
2.不能提供賬簿、報表、憑證。公司注銷需要近三年的納稅申報。如果沒有,只能通過補賬來注銷。而且要補欠稅,交欠費罰款。
3.子公司還沒有注銷。母公司要注銷,必須先注銷子公司。
三。取消公司要求的材料
1、《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2.股東會通過的解散公司的決議
3.股東會的確認和清算報告
4.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和解散判決文件、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5、企業完稅證明
6.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7.如果是簡易登記注銷,提交到《簡易注銷全體投資人承諾書》。屬于強制清算的,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強制清算程序。屬于破產終結的,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