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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一、異地分公司登記注意事項
1、如分公司的名稱中不單獨使用字號,可不履行名稱預先登記程序;單獨使用字號,應履行名稱預先登記程序。
2、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自公司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二、分公司登記所需資料
1、《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需要公司的法定負責人簽名);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需要加蓋公司公章),相關委托事項和委托人的全線在此文件中需要進行詳細的說明;
3、須報經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4、公司章程;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
7、分公司的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項目的提交有關部門批準文件、證件。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能夠超出總公司的經營范圍;
8、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標明“與原件一致”字樣。
三、分公司異地注冊的流程
(一)名稱核定
1、開辦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如果不是當地戶籍需要提供暫住證和計生證,有些地方還需要提供務工證;
3、聯系電話等。
(二)工商登記
五證合一后, 申請人通過互聯網登記系統填寫聯合申請書,并準備齊相關材料提交商事登記部門,持工工商審核通過的《新設企業五證合一登記申請表》,前往工商局大廳多證合一窗口受理,受理后,工商局工作人員會將《工商企業注冊登記聯辦流轉申請表》傳遞至其他五部門,機構代碼部門、稅務部門、公安部門及社保部門審核“五證”聯合申請材料。如果對審核結果有異議或在審核過程中出現其他問題的,申請人可以到所申請證照的對應主管部門了解具體情況并辦理相關業務后再到網上提交申請,審核結束后信息共享,并且錄入相關資料;最后打印出載有一個證號的營業執照。
1、如分公司的名稱中不單獨使用字號,可不履行名稱預先登記程序;單獨使用字號,應履行名稱預先登記程序。
2、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自公司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二、分公司登記所需資料
1、《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需要公司的法定負責人簽名);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需要加蓋公司公章),相關委托事項和委托人的全線在此文件中需要進行詳細的說明;
3、須報經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4、公司章程;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
7、分公司的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項目的提交有關部門批準文件、證件。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能夠超出總公司的經營范圍;
8、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標明“與原件一致”字樣。
三、分公司異地注冊的流程
(一)名稱核定
1、開辦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如果不是當地戶籍需要提供暫住證和計生證,有些地方還需要提供務工證;
3、聯系電話等。
(二)工商登記
五證合一后, 申請人通過互聯網登記系統填寫聯合申請書,并準備齊相關材料提交商事登記部門,持工工商審核通過的《新設企業五證合一登記申請表》,前往工商局大廳多證合一窗口受理,受理后,工商局工作人員會將《工商企業注冊登記聯辦流轉申請表》傳遞至其他五部門,機構代碼部門、稅務部門、公安部門及社保部門審核“五證”聯合申請材料。如果對審核結果有異議或在審核過程中出現其他問題的,申請人可以到所申請證照的對應主管部門了解具體情況并辦理相關業務后再到網上提交申請,審核結束后信息共享,并且錄入相關資料;最后打印出載有一個證號的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