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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冊深圳公司對法人的要求有哪些?
2018年注冊深圳公司對法人的要求有哪些?
深圳公司注冊法人,即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那么,在深圳注冊公司對法人有什么要求呢?下面千百年小編就來告訴大家深圳公司注冊法人一般應具備條件,提供給大家參考。
一、深圳公司注冊法人具備的條件
1、必須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必須是從事法人業務活動的人;
3、必須是執行機構的主要負責人;
4、必須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專業知識的法人組織內部成員;
5、需要依法登記注冊。
小編提醒大家:已經擔任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者,原則上不可以再擔任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深圳注冊公司有下列情形的都不能擔任法人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因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 逾五年的;
3、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 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4、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法人需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5、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6、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7、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就是千百年小編整理的注冊深圳公司對法人的要求介紹,希望可以幫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