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頁 > 工商稅務百科 > 深圳注冊公司
2018年深圳注冊公司董事、監事、經理變更備案要提交哪些材料?
2018年深圳注冊公司董事、監事、經理變更備案要提交哪些材料?
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人員流程是很平常的事,而一些企業高層比如董事、監事、經理的變動,就可能需要到工商局做變更備案了。那么,2018年深圳注冊公司董事、監事、經理變更備案需要提交哪些資料呢?下面千百年小編就給大家詳細介紹下,提供給大家參考。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備案申請書(需加蓋公司公章)。
二、提交申請變動的材料:
1、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的相關材料。
2、股份制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4、國有獨資公司需提交職責機構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5、有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的,還需要民主選擇的證明(職工簽字)。
三、監事會主席任職證明(由監事會的需要提交)。
四、新董事、監事、經理的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上由本人簽署“與原件一致”并簽字確認。
五、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注冊深圳公司變更股東的其他要求:
1、根據相關條件:設立的公司修改章程申請備案使用本規范;
2、如果章程備案和公司相關的變更登記一同申請的,可以一并提交材料,不用再填寫《公司變更備案申請書》;
3、材料打印用A4紙張,上述沒有注明提交復印件的,需要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要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簽署,或由其制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4、涉及股東簽字的,自然人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以上就是千百年小編整理的2018年深圳注冊公司董事、監事、經理變更備案需要提交的材料介紹,希望可以幫到大家。